凡對抗體無毒性又具有高催化效率的酶,理論上均可標記抗體。但免疫酶組織化學技術要求酶與底物作用生成的有色產物能在光鏡及電鏡下觀察到,所以這些產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產物必須是不透光或不透電子的,否則不能被光鏡及電鏡觀察到;第二,產物必須是不溶解的,否則產物將發生擴散,影響其準確定位。而理想的酶也應盡可能符合下列標準:
①性質穩定,活性高;
②該酶較易獲得純制品,而且純度要很高;
③酶與免疫球蛋白等物質結合時不喪失其活性;
④酶反應產物必須穩定,不應發生擴散,影響組織學定位;
⑤酶相應底物易于保存、制備;
⑥被檢組織中沒有與底物有關的酶作為內源性組分存在。
*具備上述條件的酶并不多見,目前常用于標記的酶有辣根過氧化物酶(horseradish peroxidase,HRP)、堿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AKP)、酸性磷酸酶、葡萄糖氧化酶(glucoseoxdase,GOD)、b-半乳糖苷酶、葡萄糖淀粉酶、乙酰膽堿酯酶等。其中辣根過化物酶、堿性磷酸酶、葡萄糖氧化酶應用比較廣泛,且絕大部分免疫酶組織化學技術使用HRP酶是一種*的蛋白質催化活性物質,現代技術已可生產100%純的酶,如HRP和AKP等,它們的催化效率非常高,
分子高純度酶在lmin內可催化10000~1000000分子的底物。酶的活性高低將依賴于下列幾種可變參數:
①酶和底的濃度;
②緩沖液的pH值和鹽的濃度;
③溫度和光線。